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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

编稿时间: 2016-10-29 08:31 来源: 岳阳市委党校 

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

第五条 党校的基本任务是:

(一)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,培养理论干部;

(二)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;

(三)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,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,推进理论创新;

(四)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,开展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;

(五)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;

(六)开展同国内国(境)外教育、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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